第67章 衣锦还乡-《明末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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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起他们身上的新衣服,让两人充分的意识到,他们终于摆脱了那些艰苦的日子。
一行十五人高头大马,又都穿着显眼的长衫,走在路上十分醒目。不说这是在太平乡,就算是在麻城县城,这样的装束也很能吸引人的目光。
那些挑柴的,地里劳作的人,都充满羡慕的看着他们一行,目光里甚至带着敬畏。
夕阳西下。
天边满是红霞,冬狗子家所在的村庄已经遥遥在望,座落于山脚下的一个穷山村,茅草盖的屋顶,黄泥糊的土墙,房屋低矮。
灰尘仆仆的村路口,一群村民正坐在村口的那颗大树下聊天。结束了一天的劳作后,难得的在这里享受片刻的休憩。
村民们看着远远十几骑高头大马过来,立即惊动,有些人甚至已经吓的往家里跑。这个年月里,骑着高头大马的,在村民们的印象里都不是好人。要么就是蛮横的官差,要么就是凶悍的流贼,不管是哪个,都不是好人。
冬狗子在那些慌乱的人群中,看到了熟悉的身影。
他快马加鞭赶快几步,远远的就喊道,“爹,三叔,大伯,六叔公...”
村子不大,也就几十户人家,全都姓张,往上数,都是一个祖宗传下来的,因此各家都是沾亲带故,按辈论下来,全是一家人。
一群正紧张的村民,突然听到熟悉的叫喊声,不由的疑惑的搭手在眉头上仔细的望去。
“好像是冬狗子!”
“还真像。”
“冬狗子上次不是选中去当乡勇了么。”
一群人还在议论着,冬狗子的马已经近了,他勒停战马,从马上翻身一跃而下。
“爹,是我啊,冬狗子,我回来了。”
冬狗子的爹起初还有些不太肯定,可当他近距离的仔细打量着这个高大结实的年轻人时,终于发现,这个变的自己都有些认不出来的年轻人正是自己离家不过两月的儿子冬狗。
“你怎么回来了,还穿成这样?”
“我休假了。”冬狗子一面说,一面开始从马背上取下背包,里面装着许多东西。他先拿出了一大包糕点,挨个的发,“这是我带回来的糕点,大家偿偿,很甜的。”
一众村民吃着甜甜的糕点,一面好奇的打量着那个出去了才两个月回来已经让他们认不出来的冬狗子,“冬狗子,你在外面发财了吧。”
冬狗子看着父亲用力的吞着一块糕点,觉得心里好堵,他帮父亲拍着背,“慢点吃,慢点,包里还有呢,我这次带回来好些东西。有烟有酒还有茶叶和糖,还有火腿和熏肉,还给你们买了衣服靴帽,还有发下来的绸缎布匹呢。”
这时刘钧一行也缓缓策马来到近前,大家看着他们,都有些畏惧。
“爹,各位叔伯,给你们介绍下,这位是我上司,九头鸟马队的队长,也是本县人,仙居西湾的刘公子,其它的都是我们九头鸟队的旗总和队总们,他们也都是刘队长的结义拜把兄弟。这边这个是我们太平乡的,家里就离我们十多里的东岭赵家村的,他名叫赵狗剩,我好兄弟。”
大家都点着头,他们不知道九头鸟是什么,也不知道旗总队总是什么官,但既然穿的这么好,还骑着高头大马,肯定都身份不凡。
大家簇拥着冬狗子一行往他家里走去。沿路上,那些本来跑掉了的,这个时候又钻出来加入了队伍,甚至一些妇人孩子也都加入进来,弄的很是声势浩大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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